2019年江苏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: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

江苏成人高考网www.jtgov.cn 发布时间: 2019年09月20日

      民法部分涉及到几大块内容:民法总则、物权法、侵权责任法、合同法、婚姻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婚姻法。单单只是看这些名目,我们就能有两点直观感受:一是涉及面广,种类繁多;二是都是生活中能够接触涉及到的。建议考生在复习中首先掌握基本的考点和概念。本文总结了2019年江苏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,需要考生重点记忆。


     2019年江苏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点: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


      在我国,民事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。民法在赋予权利人享有民事权利内容中,给予权利人保护其权利不受侵犯的权能。这种权能表现为权利人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他人妨碍或侵害时,有权进行私力救济或有权请求公力救济。


  (一)公力救济


  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或有被侵害之虞时,权利人可行使诉权,诉请法院保护自己的权利。包括:民事诉讼保护、刑事诉讼保护、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保护。


  (二)私力救济


  私力救济也叫“自力救济”,是指在权利受到侵害时,权利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强制他人、保护权利的行为。例如,为保护自己的人身权而反击行凶者;扣留不付费用的用餐者等。自力救济分为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两种情形。


  1.自卫行为


  自卫行为,是指为了防卫或避免自己或他人所面临的侵害,不得已而侵害他人的行为,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。


  (1)正当防卫,是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对侵权行为人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。


 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:第一,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实施,对合法行为,不能防卫。第二,不法侵害行为正在发生。第三,针对不法侵害人进行防卫。第四,不得超过必要限度,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,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。


  (2)紧急避险,是指为了使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财产免受正在发生的侵害,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。紧急避险有四项构成要件:第一,须有紧急危险存在,这种危险既包括人的加害行为,也包括事件,如火灾等。第二,危险须是现实的、紧迫的。第三,避险行为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。如果当时能采取其他方法避免危险,就不能采取紧急避险方法。第四,避险行为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。其标准是其避险所造成的损失是否小于所避免的损失,如果避险所造成的损失超过所避免的损失,则是不允许的。


  2.自助行为


  自助行为,是指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,对于加害人的自由加以拘束,或对其财产实施扣押、毁损豹行为。


  构成自助行为的要件包括:第一,须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。第二,须时间紧迫,来不及请求国家有关机关援助。即在当时情况下,如果不实施自助行为,则将导致权利无从实现,或者其实现会相当困难。第三,须自助行为所使用的手段适于请求权的实现。第四,须不超过保全请求权的必要限度。在自助行为中,如实施拘束他人自由,或者扣留他人财产的行为,行为人应及时请求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处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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